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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香发02 : 2023年第二期成都香MG体育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3-07-20 02:19:43 浏览次数:

  MG体育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主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107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的注册,并不代表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若担保人触发《担保函》加速到期条款,本期债券存在加速到期的风险。根据《担保函》相关条款,本期债券到期之前,若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十五日内提供新的保证。若发行人不能提供新的保证,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本期债券存在加速到期的风险。

  2、发行人集中偿付压力较大。截至 2023年 3月底,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120.35亿元,其中于 2023年和 2024年到期的有息债务规模合计 31.69亿元,发行人存在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

  3、本次债券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募投项目涉及的安置房销售进度预计 2年完成,预测较为乐观;安置房销售平均价格 1.2万元/平方米,虽较项目周边 5公里范围内待售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 1.7万元/平方米低 0.5万元,但受地区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景气度等外部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未来收益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次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香投集团为新都区大型国有企业。根据2023年 6月 2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公告》(联合【2023】4560号),担保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担保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生任何影响担保人主体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为维护本次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已订立了《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次债券项下的相关义务,本次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投资者行使相应的权利。

  本次债券注册至发行过程中跨年,债券名称由原“2021年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和“2022年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更改为“2023年第二期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资信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已分别在《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注册文件中作了同步修改。其他原有注册文件不作调整,相关注册文件均持续有效。

  (四)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七)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在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如期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的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该行业会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城市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发行人执行投融资任务的顺利与否与新都区财政状况皆联系紧密。如果新都区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城市建设业务收益和政府补贴,对政府依赖性较高。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导向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及当地政府财政税收政策发生变动MG体育,存在发行人的经营业务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和现金流量减少的可能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296,545.41万元、326,688.73万元、409,454.35万元和422,060.75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02%、15.01%、18.31%和 17.39%;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89%、12.60%、15.05%和 14.31%。公司其他应收款总体规模较大,如不能按时回收,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发行人存在其他应收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1,830.95万元、4,288.37万元、10,872.66万元和 2,729.74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43.30万元、-16,830.04万元、-44,061.41万元和-40,774.55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32,926.96万元、51,499.82万元、-83,450.44万元和 171,927.8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大幅波动的状态,现金流的不稳定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达 252,934.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8.58%,占净资产的 22.77%。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部分涉及借款抵押的存货、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该较大规模的受限资产给公司的后续融资以及资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带来一定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357,291.50万元、1,490,382.83万元、1,454,538.57万元和 1,495,305.11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72%、68.48%、65.04%和 61.61%;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00%、57.49%、53.48%和 50.70%。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若未来产生存货跌价和存货滞压情况,将导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下降,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 2023年 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 308,464.51万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 27.77%,占当期末总资产的 10.46%。如果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公司担保债务,公司可能需要代为偿付,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对外担保风险。

  发行人 2020-2022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0,809.03万元、10,716.83万元和 13,134.20万元,若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23年 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为 1,203,524.0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65.47%,占比较高。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长,持续高涨的财务费用支出对发行人的整体盈利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给发行人带来了较大的偿债压力。

  发行人是成都市新都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目前主要围绕新都区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建设业务。截至 2023年 3月底,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总投资 37.63亿元,尚需投资 20.63亿元,发行人未来项目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如果发行人因经营不稳定,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2020-2022年度发行人基础设施及保障房收入分别为 47,941.46万元、36,599.88万元和 103,670.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26%MG体育、44.92%和 55.03%。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及保障房收入占比有波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10、发行人已完工待结算项目待回款和应收款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风险 发行人资产中已完工待结算项目和应收类款项占比高,截至 2023年 3月末,发行人已完工待结算项目待回款金额合计 41.75亿元,应收款项余额 72.50亿元,对公司资金占用明显。代建项目存在结算滞后。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占筹资活动现金流流出比例过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分别为 459,868.41万元、232,262.22万元、302,435.36万元和 60,882.56万元,占当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例分别为 59.59%、40.09%、44.02%和 26.07%MG体育,呈较高水平,主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用于支付新都区其他平台公司的往来款规模保持较高水平所致。发行人对区内平台公司的往来款支付规模增长迅速,将对发行人的流动性产生较大影响,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近三年,发行人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34、0.44和 0.32,虽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持续低于 1倍,主要系发行人利润水平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其资本化利息和对外有息融资持续增长所致。发行人 EBITDA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度较低,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审字(2020)0618号和亚会审字(2021)第 01520025号)。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发行人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更换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且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3148号)。报告期内发行人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虽主要出于经营发展考虑,且已经过了有权机构审批。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可能引起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关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龙腾家园项目虽已取得项目地块规划情况复函、准予开工通知书等相关批文,并已全额缴纳相关地块土地出让金,但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发行人该项目土地权证办理进度缓慢,可能对项目后续开发进度和销售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存在项目收益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行业投资规模大,发行人资产规模扩张较快,在建拟建项目较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或者足额募得投资所需资金,则发行人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MG体育。同时,随着债务融资的增加,发行人可能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已经严格测算,根据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在债券存续性内可产生一定的效益,并作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首要来源。但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可能因为市场变化、建设工期、项目技术、工程质量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使得项目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3.9亿元用于龙腾家园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如果发行人违规挪用本期债券资金,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则可能导致龙腾家园项目无法顺利完工,削弱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

  目前发行人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0年 6月 1日,原告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发行人支付工程款 10,831.50万元和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 7,221.48万元。2021年 11月 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内容主要为发行人向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投资回报款为 105,597,701.51元;并以上述基数按照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发行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 11月 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内容主要为发行人向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投资回报款 10,559.77万元;并以上述基数按照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案件受理费用。2022年 12月 1日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发行人已全部缴纳执行费用及案件受理费用,合计 11,757.84万元。现该案因发行人就被执行金额提出执行异议,故未结案。

  截至 2023年 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数目较多,子公司经营业务涵盖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粮食销售、土地整理、租赁和物业服务等,涉及行业相对分散。这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发行人未能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控将会导致管理风险。

  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主要来源于募投项目的收益、经营利润、地方政府对发行人的业务支持等方面。一旦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募投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政府对发行人的业务支持力度下降,将会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

  (六)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九)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根据《情况说明》和新都区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成都市新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度新都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19.1%。商品房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 222.6亿元,住宅新开工面积 166.9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 40.1%、44.6%和 20.4%。截至 2021年 6月末,新都区商品住宅待售面积 145.94万平方米,2021年 1-6月销售面积 106.1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 9.28个月,整体去库存压力适中。

  安置房建设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本着安置房建设要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惠及原住宅地居民的宗旨,综合考虑原住宅地居民的出行、就医、就学、就业等因素,对龙腾家园项目涉及的拆迁工作统一采用货币化结合定向安置的形式,并采用异地安置形式,让原住宅地居民视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新购住房。

  龙腾家园项目主要用于安置新都区三河街道保利 198项目、成都文旅熊猫小镇项目和锦城绿道项目拆迁户。其中,保利 198项目涉及二台子社区拆迁地块,相关拆迁安置地块共有 1,819户拆迁安置居民,其中 853户安置到龙腾家园项目;成都文旅熊猫小镇项目涉及回龙社区拆迁地块,相关拆迁安置地块共有 1,350户拆迁安置居民,其中 172户安置到龙腾家园项目;锦城绿道项目涉及五龙社区和互助社区两块拆迁地块,相关拆迁安置地块共有 673户拆迁安置居民,其中 460户安置到龙腾家园项目。

  发行人参考上述募投项目周边不超过 5公里范围内的在售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综合考虑项目安置房属性,募投项目涉及的安置房销售均价约为12,000元/平方米,远低于募投项目周边普通在售商品房 17,000元/平方米的市场参考价格,募投项目定向安置具备较强可实施性。

  龙腾家园项目,坐落于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办五龙村境内的三木路南侧、龙秀路北侧、沸腾夜市东侧。项目占地 62.5亩,总建筑面积 178,534.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128,467.1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25,017.4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2,351.55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 2,665.94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 2,222.13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 443.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50,067.7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面积为 46,513.51平方米,含地下停车位 1,492个(其中有 225个充电桩停车位)。总绿地面积为 12,504.6平方米。该项目共计新建 13栋高层安置住宅(包括地下车库)及 1栋配套服务用房,住宅单元建筑均设防烟楼梯间一座,消防电梯兼客梯一部。该项目拟定安置户数 1,485户。

  本项目住宅建筑面积 122,351.55平方米,共 1,485套。安置住房户型分别为 55-110平方米,其中 55平方米户型 554套MG体育,82平方米户型 395套,110平方米户型 536套。平均每套住宅建筑面积 82.39平方米。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中的“四十二、其他服务业”第 1项“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本项目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的批复文件见下表所示:

  川投资备【 2020- 510114-47-03- 503904】FGQB-0650 号

  2020年 10月 10日 备案申报,2021年 6月 21日完成最终 信息变更

  项目建设按《成都 市新都区新都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执行,依据《新都主 城区控规》,项目地 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二类居住用地。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坏境部第 16号令),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龙腾家园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2、龙腾家园项目之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项目总投资为 98,826.21万元,资金来源为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及其他债务资金 69,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69.82%;业主自筹 29,826.21万元,占项目总体投资的 30.18%,满足国家对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相关要求。截至2023年 3月末,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土地出让金缴纳和部分基础设施,资本金将随项目实施进度逐步到位。

  龙腾家园项目已于 2021年 7月开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于 2021年 10月开工建设,预计将于 2023年 9月竣工,建设期 26个月。截至 2023年 3月末,项目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土地出让金缴纳和部分基础设施,已投资额为 36,634.75万元,完工进度为 37.07%。

  龙腾家园项目用地面积 62.5亩,位于新都区三河街办五龙村境内的三木路南侧、龙秀路北侧、沸腾夜市东侧,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发行人于 2021年 8月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地块,协议出让价格为 8,126.45万元。该地块土地出让金发行人已于 2021年 7月 29日缴纳,且已纳入项目总投资。该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龙腾家园项目总建筑面积 178,534.86平方米,其中配套服务用房(即配套商业)面积 2,222.13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 1.24%;配套商业投资额 802.19万元,占总投资的 0.81%。上述配建商业系满足项目实用性需求的附属配套设施。

  安置房销售面积为 122,351.55平方米,销售价格为 12,000元/平方米,由新都区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定向销售给三河街道保利 198项目、成都文旅熊猫小镇项目和锦城绿道项目拆迁户,预计项目运营期实现安置房销售收入146,821.86万元。

  债券存续期内,龙腾家园项目通过安置房、配套服务用房和停车位的销售,项目可实现销售收入 163,892.69万元。扣除项目运营成本和各项税费,可实现净收益 109,772.94万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年平均收入为 32,778.54万元;年均缴纳税金及附加 4,375.9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23,153.43万元;年均总成本费用为5,249.17万元;年均缴纳所得税为 6,021.61万元。至项目 5年运营期末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FIRR)为 20.20%、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 6.79%、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 4.90年。该项目财务指标良好,债券存续期内项目收益能够完全覆盖项目总投资及使用债券资金的本息,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该项目在债券存续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10%的情况下,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下降至 1.90%,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增加至 6.31年。对项目进行压力测试,在债券存续期内营业收入下降 10%的情况下,项目收入下降至 147,503.42万元,项目净收益下降至 99,054.29万元,对项目所涉债券本金和利息的覆盖倍数为 1.10。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制定行政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指定财务金融部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的办法,并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发行人将不定期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发行人聘请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对于不符合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有权予以拒绝,以确保全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债券发行及偿还的安全及规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门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用薄膜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发行人是经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以新都府办发【2007】78号文批准,于 2007年 8月 21日由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国资金融局”;新都区国资金融局原为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9年经部门归并和梳理后变更为现名)出资 5,000.00万元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原名为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蜀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川蜀华会师验(2007)第 196号《验资报告》。依据川蜀华会师验(2007)第 196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年8月 21日,发行人已收到股东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0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0%;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 2014年 12月 29日签发的《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区属国有公司股份划转的通知》(新都国资【2014】142号),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决定将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为发行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 5,000.00万元的国有股份划转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于 2015年 8月 18日签署的《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经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友好协商,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愿将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5,0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100%)转让给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发行人股东变更为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 2017年 4月 3日签发的《关于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的通知》,发行人原股东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已将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给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投集团”),公司股东变更为香投集团。

  2019年 8月 19日,根据《成都家具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0万元,新增加的 95,000.00万元,由股东香投集团以货币于 2057年8月 21日前完成出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76,5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香投集团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发行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新都区国资金融局”)。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发行人控股股东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投集团”),于 2017年 3月 2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50亿元,实收资本 39.03亿元。截至2022年 12月 31日,香投集团资产总计为 15,723,881.82万元,负债合计为9,356,746.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6,367,135.3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762,895.31万元,利润总额 49,389.58万元,净利润 28,073.97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香投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抵质押等受限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 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7家。发行人对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具有实际控制力。其中,子公司领导层人员任免、“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发行人党委会审议,发行人制定了付款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资金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子公司资金收支审批进行分级审批管理。发行人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对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具备控制力。基本情况见下表:

  成都香城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 名:成都一杯时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

  注:1、2022年 2月 28日,发行人子公司成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香城聚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锦水新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水新居”),是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控股下属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11月 23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万元,其法人为陈超。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新居工程的投资、融资担保及旧城改造项目;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成都市新都区饮马河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饮马河”),是发行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 2004年12月 30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万元,其法人为杜强。

  经营范围:销售、储存粮油、杂粮、农副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收购粮油;大米加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梁等谷物干燥、清理(不含生产、加工等工业项目);土地整理;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转让;农业规划服务;农业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机机械租赁;市场调查服务(不含社会和民意调查);农业产品批发和零售;农作物、蔬菜、水果种植及销售;家禽饲养及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机械活动;灌溉活动;货物专用运输、普通货运;农业观光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市新都区神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投资”)成立于 2012年5月 29日,注册资本为 4,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土地整理;农业产业化项目、农民新居工程、中小企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创实业”),是发行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其成立于 2011年 12月 29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0万元,法人为刘宇。该子公司原名为成都香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机电产品销售;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及销售;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文化教育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内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室内外装饰装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房屋经纪服务;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香城盈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悦置业”),是发行人子公司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 2022年 12月6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末,盈悦置业资产总计 1,614.41万元,总负债 1,614.41万元,所有者权益 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 0万元。截至 2022年末,盈悦置业尚未发生实际运营。

  成都香城聚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吉峰聚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城聚力”),是发行人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 2014年 1月 16日,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瑜。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农药批发;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门窗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用薄膜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香城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成都一杯时光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城农旅”),是发行人全额出资控股的下属子公司,成立于 2018年 11月 14日,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潇。

  公司经营范围:种子、种苗培育活动;花卉、蔬菜、水果的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农业观光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品、农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建材、服装、鞋帽、玩具、化妆品、床上用品;礼仪服务;婚庆服务;保洁服务;营销策划:会议展示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劳务分包;教育咨询(不含职业技能培训、兴趣培养、课外辅导);自行车、汽车租赁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国内各类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不含汽球广告);图文设计;网页设计;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成都香投城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驿置业”),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城驿置业成立于 2020年 1月 3日,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瑜。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开发经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职业技能培训、兴趣培训、课外辅导);国内各类户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不含气球广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年末,城驿置业资产总额为 29,654.77万元,总负债 30,538.52万元,所有者权益-883.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万元,净利润-124.61万元。城驿置业资产及负债由存货和其他应付款组成。截至 2022年末,城驿置业尚未实际运营。

  成都市三河互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成都市新都区三河集体资产管理中心于 2007年 6月 20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为黄冬林。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2018年 12月,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成都兴石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三河互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的通知》,将成都市三河互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划转至发行人。

  成都市兴石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于 2009年 5月 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200万,法人代表为刘勋。公司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成都万香沸腾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苗木种植与销售;停车场管理;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成都香城智慧家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0月 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庆丰,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智能家居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企业营销策划;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不含气球广告);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礼仪服务;会议服务;众创空间管理服务;健康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经营性养老机构(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未完)